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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三管齐下”合力借力全力推动内部审计发展时间:2016-04-07

    近几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市领导多次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批示,通过“三管齐下”,推动嘉兴市内部审计发展。一是在政府层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合力推;二是与市政协、统战部、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单位联手,借力推;三是创新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监督方式,全力推。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从政府层面出台文件,有力地保证内部审计发展。《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发布后,嘉兴市审计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过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向市政府报送了《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送审稿)》,经六届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市政府颁布了《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政府令第42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指导考核等作了明确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定》的实施,为规范和发展内部审计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2014年,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嘉兴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同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嘉兴市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与此同时,南湖区、桐乡市政府印发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平湖市、海宁市政府以市长令形式发布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海盐县、嘉善县政府印发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秀洲区政府转发区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平湖市政府又印发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此外,桐乡市、海宁市、平湖市、南湖区党委、政府将内部审计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从政府层面出台制度及提出内部审计考核要求,促进了全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推动了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进程。

    二是认真办理市政协会议“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单位加强管理和防范”提案,借力推动内部审计工作。2015年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部分政协委员提交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单位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提案,审计局接到提案交办单后,及时确定人员,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提案中有关当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及时与市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以及五县(市)二区政府等12家单位进行沟通和了解,通过走访和座谈,认真听取各单位内部审计现状、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12家单位对此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向审计局提交了“会办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如市编委办表示:严格执行《规定》,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职能,继续配合并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指导,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经济开发区答复了明确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政府关于部门(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规定要求,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办公室,与下属财政局合署办公,并给予4名人员编制和1名副科级岗位职数。最后,审计局综合12家单位答复情况和审计部门在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些做法和措施,向市政协、两位政协会员提交了主办答复意见报告,得到市政协和提案人的充分肯定和赞赏。

    三是借力推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健康发展。近年来,审计局充分利用市工商联紧密联系民营企业的特殊优势,借力推进嘉兴市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发展,联合建立推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设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初,嘉兴市内部审计协会重新修订了《嘉兴市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14~2016年)》,印发《年度民营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编印《嘉兴市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通过经验交流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2015年初,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级有关部门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嘉兴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审计局和内部审计协会应“扎实有效推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浙商投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健康发展。加强对浙商投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促使其加强自我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嘉兴市“转型发展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审计局组织开展“转型发展服务年”走访企业活动,由市人大副主任邵建华带队,市审计局局长张永红、党组书记江强、局有关分管领导、副调研员等领导参加,每个季度前往海宁市许村镇、桐乡市凤鸣街道的浙江嘉名控股有限公司等10个联系企业进行转型发展服务活动。与浙江嘉名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服务帮助专项联系制度,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审计工作的认知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了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指导和服务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实施必审制度,切实履行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职能。嘉兴市两级审计机关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一起布置,落实到审计业务处室,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作用。凡国家审计中发现的属于内部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问题,通过工作交流,让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早发现、早解决、早预防的,从而促使其加强自我监督意识。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审计局按照《嘉兴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能以及对单位自我监督职能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审内容做出评价。通过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的职能得到了较好的履行。目前,嘉兴市两级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经全部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南湖区、桐乡市审计局还组织全市镇政府内部审计机构开展镇(街道)政府性资产同步审计;海宁市审计局首次组织镇(街道)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村(社)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海盐县审计局每年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市审计局已连续两年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公务支出同步审计。这些做法,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协作融合,培养和锻炼了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