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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案例-“饥饿”员工变“硕鼠”,伪造证据遭惩处时间:2018-03-22

2017年1月,“饿了么”连续接到投诉和反馈,称其公司员工胡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上传PS证照,进行索贿的行为,同时合规部亦发现同期的一批商户证照有问题。今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

据悉,20168月,胡某在“饿了么”担任区域经理,管理上百家店铺。因为公司有发展新餐饮企业的指标要求,胡某为发展新的加盟餐厅动了不少脑筋。他派手下相熟的送餐骑手文某在平时帮忙留意区域内新开的小餐馆,希望能将其统统“收入麾下”。而骑手文某在牵线搭桥的过程中,向两家店铺分别收取了1500元的好处费。但经胡某了解,这几家小餐馆都有些证照不全,如此条件的商户根本没有资格在“饿了么”平台上线。但为了完成KPI拿到奖金,胡某非但没有作罢,反而向餐饮店老板们承诺:“你们同意加入就行,其他事情我来搞定!”

 “既然缺证,我就给他们‘造’一个出来!”原来胡某熟知“饿了么”的店铺上线流程:只要提交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材料电子件,并通过审核即可上线。那么只需要搞到足够“真”的证件就可高枕无忧。于是他在“万能”的淘宝网上找到一家专门从事PS业务的店铺,店主邹某按胡某要求,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到营业执照电子件,一共制作了43张虚假证件。20167月至201612月底,胡某不仅帮不符合入驻条件的餐饮店铺上线,还虚增了多家无人经营的“虚拟餐厅”。一边是不知情的餐馆老板们,稀里糊涂成功上线“饿了么”,另一边是“饿了么”公司却因此实际向该批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3万元。

就在胡某以为高枕无忧、坐收渔利的时候,该批造假上线的“黑户”商铺中,有1家因顾客投诉而被查封,导致生意一落千丈。因之前给骑手文某交过好处费,店主以为可以通过胡某解决此事而重新上线。没想到胡某向其表示,既没收过钱也不能帮其恢复上线。于是,愤懑的“黑户”向饿了么进行了多次投诉。同时“饿了么”内部也发现平台上多张证件属于伪造的虚假证件,经深度内部调查后发现,20余家商户近50张证件照片有明显被人伪造的痕迹,遂报警抓“硕鼠”。胡某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淘宝店主邹某也被警方抓获。据检方查证,胡某到案后提供的46张证件中,有43张涉嫌伪造,包括2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20张营业执照。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邹某共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普陀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掌握了被告人胡某伪造十余张证照的情况下,找其谈话,胡某供述了相关事实,并在公司报案后由公安机关上门抓获。邹某实施的伪造证件行为,与胡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基本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普陀法院依刑法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分析】

一、客户资质应审核把关

本案中,不达标店家通过提供虚假证件,在“饿了么”平台成功实现上线。“饿了么”在审核客户入驻条件时,“客户只要提交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材料电子件,并通过审核即可上线”,而胡某正是抓住了平台管理的这一漏洞,在淘宝上购买假证,在帮助店家上线的同时完成自己的KPI指标。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销售业务》要求“企业应当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关注重要客户资信变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在“饿了么”这一平台上,上线店家一是居于平台服务对象的身份,作为平台的客户,二是对平台所面对的个人顾客提供服务的主体,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平台本身的功能和作用,对其构成的主体——店铺需要建立良好的客户资质审核制度,不仅要设定入驻条件,提供必需证件,还需要对店家所提供证件进行实质审核。在案例中提到,“饿了么”公司发现区域经理使用假证,并不是靠自身审核人员识别,而大多数是因为顾客举报,以及因为顾客举报后,公司再次进行深入调查,发现了证明材料中存在的造假情况,然而审核人员仅仅是识别了证明材料的存在性,而并没有去检验其实质性,没有深入进行调查,导致忽略了证件照片上明显被人伪造的修改痕迹。

二、销售费用应规范结算

本案中,“饿了么”向一批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3万元,虽然“饿了么”平台财务部并不了解该批企业为虚拟经营企业这一现实,但在补贴费用发放时,该费用并没有直接由财务部到实际运营商家,而是通过区域经理胡某为中介间接将补贴款发放给客户,同时在该案例背景中,这些客户群体是胡某伪造的虚假客户,因此这一流程在执行时出现了中介私吞款项的风险点。指出:“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可能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完善销售费用结算机制,将客户款项对公支付,使款项落实到每一个客户。

三、信息沟通应畅通无阻

本案中,胡某的犯罪行为最终因为一家黑户店主因被查封而投诉至“饿了么”公司被揭发。胡某通过与骑手文某串通实现了舞弊行为,从20167月开始到2016年年底将近半年的时间内帮助20多家商户实现上线需求,其伪造50多张证件并从中收取贿赂的行为始终没有被公司内部员工检举。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内部信息传递》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方式,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违规、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在实施反舞弊机制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在本案例中,胡某是“饿了么”的区域经理,公司加强对各区域的管控,除了实行上对下的管理外,也要加强下对上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从各区域反映到总部,以实现各层级之间信息的对称性。

四、诚信文化应加强宣贯

在企业运行维护时,仅依靠公司制度的约束往往不能实现对员工的行为规范效果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在企业内控中对员工的诚信文化的灌输。《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企业文化》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应当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切实做到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员工行为方式,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文化教育和熏陶,全面提升员工的文化修养和内在素质。”

在本案例中,虽然胡某通过舞弊手段“完美”地实现了公司的KPI指标,但其职业道德操守也在其帮助不合规店铺办理假证完成上线时陨灭。作为区域经理,其缺乏诚实守信经营理念,缺乏员工责任感、使命感的行为不仅让自己沦为了被告,也使“饿了么”平台声誉受损,在个人顾客眼中的可信度降低。因此公司应当在吸取了本次教训的基础上,促进文化建设在内部各层级的有效沟通,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确保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五、点评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都存在着与“饿了么”相同的问题,重业绩而轻操守,在案例中,不仅仅是胡某,文某与邹某都为了实现一己之私,做出了违规违法的行为,这个案例就是提醒管理者们企业文化应该体现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再好的业绩缺了诚信二字,也只是虚有其表。

 

 

素材来源:http://legal.china.com.cn/2017-11/16/content_41899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