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思”享】蚂蚁搬家式蚕食:55次挪用公款837万元时间:2023-12-22
案例回顾
2021年9月30日下午,44岁的许世平在河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外徘徊许久后,走了进来说“我是来投案自首的”,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他是谁?他究竟做了什么?
许世平1999年参加工作,2017年4月起担任山西省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会计,一次偶然的操作失误打开了他的贪欲之门。
2018年8月,许世平在报销其垫付的50元单位账户年检手续费时,因操作失误,未将系统自动弹出的公用经费剩余指标(20507元)修改为50元,便将套打出的纸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加盖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办理了转账支付。在发现个人银行卡上多出2万多元后,许世平虽内心惶恐,但并未向单位领导汇报,也未做相关退款处理。
由于单位未设立出纳,且没有明确的财务印鉴使用审批程序、财政支付管理规定等制度,许世平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直未被察觉。许世平自此开始有恃无恐,先后分4次将多出的2万多元提现,将这些钱用于赌博。在当月,许世平如法炮制,三次“出手”挪用公款9.7万余元。
在2018年8月6日到2021年9月28日,许世平以各项名义,如预付工程款、农村土地确权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采取虚构款项用途、伪造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违规使用银行预留印鉴等手段多次挪用公款。据统计,2018年9次挪用公款共计94万余元,2019年12次挪用公款共计296万余元,2020年15次挪用公款共计240万余元,2021年19次挪用公款共计206万余元。许世平像蚂蚁搬家一样,55次将贪婪的“黑手”伸向单位公款,总计挪用公款837万余元。
2021年9月29日,因银行账户余额实在无法发放拖欠的单位员工2021年1至9月份绩效工资,走投无路之下,许世平无奈自首。最终许世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分析
山西省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会计许世平利用职务之便,以各项名义虚构款项用途,违规使用银行预留印鉴伪造财政直接支付凭证,4年间多次挪用公款,总计金额达837万余元。反映出单位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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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人员设置上,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未单独设置出纳岗位,会计许世平全权负责财务日常工作,违反会计法规定,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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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印鉴未单独安排专人分开保管,导致许世平能擅自使用银行印鉴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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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支付、银行印鉴管理等制度缺失,在程序与制度上没有束缚与监督,促使了许世平可一人操作资金支付全流程,且敢于多次作案。
围绕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提升:
1会计与出纳不相容职务分离保证钱账分离相互制约
单位应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单位应坚持钱账分离的管理原则,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寄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除出纳外,其他任何人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类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等。但每月应安排非出纳人员获取银行对账单,核对明细,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发现银行账户往来明细与余额的异常,妥善处理。若有现金业务往来,还应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
2银行印鉴加强日常管理与规范使用
建议单位应建立健全银行印鉴管理制度,明确严禁银行印鉴由一人保管,防止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若银行印鉴是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安排专人保管,是个人名章的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且保管人都需签订书面的印鉴保管责任书。
印鉴保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将印章放在柜内加锁保存,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并每天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必要时可安排人员抽查,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当印章保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暂离岗位时,应执行规范的印章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如发生印鉴丢失、被盗等情况,印鉴保管人员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递交情况说明书,单位应及时公告作废、报案、办理变更手续等。印鉴使用必须设置严格的审批程序,只有按规定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批准后才可使用。
3完善资金支付授权批准制度并有效落实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涉及额度较大或其他符合三重一大的资金使用事项,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有关程序进行审批。一般需要通过领导层集体讨论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在事项审议确定之后,如有必要,需将事项有关方案和情况进行公示。
单位还应安排监督人员负责资金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有关决策审批、支付审批程序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未按相关规定违规支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启示
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包括但不限于:会计与出纳不相容职务分离保证钱账分离相互制约、银行印鉴加强日常管理与规范使用、完善资金支付授权批准制度并有效落实。只有建立合理的制度和程序并切实落实,才能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避免舞弊案件的发生,守住单位的“钱袋子”。
作者:林秦锋